切换导航
学术园地
诚聘英才
审核员登录
内部邮箱登录
OA 系统
内网登陆
外网登陆
总部认证系统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认证业务
体系认证
ISO9001
ISO14001
ISO45001
GB/T23331
ISO20000
ISO27001
ISO22000
产品认证
CCC
CQM农食产品认证
CQM自愿性产品认证
IECEx
浙江制造
丽水山耕
绿色产品认证
服务认证
商品售后服务认证
培训服务
培训课程
通知公告
培训计划
培训教材
证书样本
下载专区
技术服务
公开文件
机构简介
资质资格
业务范围
声明与承诺
投诉监督
工作机构
专题专栏
党工团建设
民宿认证联盟
审核员登录
新闻动态
国家质检总局严令:决不将“假劣”商品放出国门
发布: 2005-12-21 00:00:00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16日在此间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务必对出口商品质量实施严格查验,决不允许将不合格商品放行出口,否则将构成“严重失职”。
李长江是在16日举行的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在出口商品质量问题上,检验检疫部门负有重要职责,各级机构必须切实加强口岸把关,决不允许不合格商品出口。”
李长江同时表示,将规范进口食品注册管理检疫审批,实施“进口食品安全监控计划”,对进口肉类、水产品、奶制品等大类和重点食品实施疫病疫情、微生物、药物残留、添加剂和重金属监控。
李长江说,面对愈加复杂的国际疫病疫情形势,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正部署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快速有效的疫情监测预警反应系统,狠抓口岸检疫查验工作,确保出入境人员安全。构筑陆港、海港、空港检验检疫三道防线,全力维护好口岸安全。
统计数据显示,为防堵疫病疫情进出国门,今年以来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检疫出入境人员2.4亿人次,传染病监测93万人次,发现传染病9000余例,实施出境人员预防接种83万人次,截获有害生物2427种8万多批次。(完)
上一篇:
新的进口货物木质包装检疫规定即将实施
下一篇:
全国人大拟废止施行半个世纪的农业税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