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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专家解读: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布: 2006-10-25 00:00:00
商务部将农产品列为“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的出口商品,并于近期发布了首个关于农产品出口的五年规划。《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在系统的课题研究和大量的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的,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规划》提出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发展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并提出了推动我国农产品出口应采取的相关政策措施。
出口目标:到2010年达到380亿美元,年均增长7%;深加工产品比重达到50%以上。
过去10年,我国农产品出口年均增长8.3%,“十五”期间,尤其是入世以来,农产品出口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0%。2005年出口同比增长18%,出口额达到272亿美元,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在我国农产品贸易形势发展良好的环境下,《规划》主动提出了放低出口增长速度,更重质量效益,加强优势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的农产品出口方针。事实上,《规划》提出到“十一五”末我国农产品出口达到380亿美元、深加工产品比重达到50%以上的目标,是综合考虑了过去十多年农产品出口的实绩、当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自身优势,以及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质量安全水平不高和出口市场过度集中等问题而提出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重质量效益和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出口方针。
今后五年我国农产品出口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主要的理由如下:第一,当前国际经济环境总体上有利于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中国在加入WTO后,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将继续向市场更加自由化、主体更加多元化和产品更加标准化的方向发展;第二,“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采取各项综合措施,继续大力促进农产品的出口;第三,中国的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尤其是园艺、畜禽和水海产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在国际市场上仍然具有非常明显的价格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第四,中国对一些传统市场的出口还大有潜力可挖,对一些新兴市场的出口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比如中国对美国、加拿大的农产品贸易逆差高达60亿美元,对南美洲的巴西、阿根廷的贸易逆差达59亿美元。对东盟国家、前苏联、中东等新兴市场的开发潜力也很大。
当然,也应该看到,当前中国农产品的出口也面临着一些障碍。如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TBT)不断升级,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SPS)越来越严;中国遭遇国外反倾销和其他贸易争端频繁发生;发达国家对农业实行高额补贴;我国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待加强;农产品出口行业组织发展滞后,出口企业缺乏国际竞争力;我国政府对农产品出口的支持体系尚不完备等。所有这些因素将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进一步发展。
发展战略: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出口,建立多元化的全球农产品出口体系
我国是土地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资源少、经营分散,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具有竞争优势。但我国人口多、劳动力资源丰富,靠近日韩等农产品进口大国,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成本相对较低,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近年来,国际市场对农产品加工制成品、园艺、水海产品及有机农产品的需求旺盛,为我国这类产品的出口提供了机遇。中国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上具有极大的潜力,水海产品、园艺产品及畜禽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将不断显现,出口也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进一步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不仅具有劳动力方面的比较优势,而且具有产品多样化、生产空间广阔的优势,可以根据国际市场的变化,随时调整农产品出口品种及结构。
多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市场集中在亚洲(日本、香港、韩国)、欧盟和北美,这些国家和地区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中的比重仍保持在75%以上,因此,需要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这些重点市场采取进一步措施巩固我们的出口优势,亚洲市场要依托地缘和饮食习惯的优势,进一步提高我国新鲜蔬菜、水果以及肉类、水产品在这一市场的占有率;欧洲、北美市场应以高质量、高附加值、深加工的畜产品、园艺产品、水产品以及特色农产品为突破口,通过各种营销手段,逐步占领市场,并通过农产品出口来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应该看到,农产品贸易是国际贸易摩擦的高发领域,出口市场的过度集中,易遭受进口国技术壁垒、反倾销以及其他非关税壁垒的限制,也不利于规避国际市场风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欧盟、日本食品安全新法规于2006年正式实施,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会对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的出口造成比较大的影响。日本、欧盟是中国农产品的最主要出口市场,约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3.3%,仅日本就占约1/3,这势必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因此,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应采取多元化战略,以适应今后中国农产品出口快速增长、竞争力不断增强的新形势。在巩固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要大力开拓欧洲、中东、独联体等新兴市场,努力发展北美、南美等潜力巨大的市场。通过积极开拓更广泛的市场,特别是发展不发达国家的低端产品市场,可以有效绕开发达国家的技术与环境壁垒,分散出口风险,保证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稳定。因此,我国农产品出口目标市场多元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保持亚洲的传统出口市场优势;其次,重点开拓北美、西欧地区和大洋洲市场;另外逐步向东欧、非洲、拉丁美洲市场扩展,最终形成我国多层次、全方位、阶梯型发展的农产品多元化目标市场出口贸易格局。
政策措施:三管齐下,共同努力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的进出口会进一步增加,这必将改变国内原有的生产和贸易格局,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出口企业以及行业组织,都必须面对这一现实,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需要在WTO规则下制定新的农业支持政策,大力扶持和发展农产品的出口贸易,提高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体来说,首先应根据我国不同地区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潜力的出口农产品,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支持本地区农产品出口的政策;其次要进一步完善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尤其是要制定系统的农产品出口促进计划,加大对农产品出口支持的力度,提升中国农业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的能力;三要围绕国际农产品市场、优势农产品和出口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有效的农产品出口措施,为农产品出口创造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农产品出口的金融、税收、财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出口企业: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融资渠道有限,信息渠道不畅、营销技巧简单,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等,在国际市场中竞争力不强。当前,应该注重出口农产品的品牌建设,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与国内自主研发并重的方式,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另外,应该加强卫生和质量安全管理,对农产品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控制,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尽快与国际接轨。在生产、流通以及加工环节,推行标准化生产方式。值得一提的是,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发展尤其需要政府和行业组织提供支持与补助,政府部门需要采用各种财政、金融、税收等手段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发展,尽量降低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各种税费和社会负担,大力加强农产品出口产业的基础设施等。
行业组织:一是要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在农产品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组织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走规模化、集团化的路子,对农业生产进行企业化的运作和管理,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抵抗风险的能力。二要加强农产品生产者与出口企业的有机联系,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公司+基地”、“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生产形式,通过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全面实施农业标准。三要提高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育各种出口产品行业商会、协会和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加强合作、行业自律、共同对外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农产品出口秩序,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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