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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为了老百姓食品消费安全
发布: 2007-03-13 00:00:00
民以食为天。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多年来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 消费安全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2006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6.8万件,案值1.48亿元,取缔无照经营15.18万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900个,向司法机关移送食品大要案件48件,促进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面开展对食品经营主体的清理, 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2006年,各地工商机关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日常市场检查中,通过依法清理主体资格、查处食品无照经营、规范主体准入行为,进一步摸清了食品经营主体状况,完善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为有效监管奠定了基础。上海市工商局着力取缔无照经营,确立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场食品经营主体持照率已达到99.8%。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针对城中村的特点,探索出了“五联动监管服务”模式,平均持照率已达到了96%。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食品经营主体469.3万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9.68万户、个体工商户34.59万户;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34.58万户、个体工商户253.94万户;餐饮业企业13.55万户、个体工商户122.97万户。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清理出有问题的经营主体36万户,吊销营业执照4629户。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为使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不留死角,各地工商机关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下,集中开展了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及对重点节日的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重点食品市场1.6万个。针对市场上出现的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组织开展了突击清理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行为,有力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同时,各地工商机关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区域性的专项执法检查。上海、贵州、重庆、宁夏工商机关组织开展了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及驰名商标执法行动,收缴了大量的假冒驰名商标的商品、包装和标识。辽宁省工商局开展了玉米淀粉执法检查,查处了涉及28个厂家31个品牌的问题淀粉114.2吨,河北省工商局开展“一县一品”专项执法检查,共整治了160种食品。这些专项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市场的稳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继续强化基层食品市场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管能力
2006年,各地工商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任务和责任,强化市场巡查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自律,基层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工商系统共有2.14万个工商所分别建立了巡查工作制度,1.99万个工商所建立了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同时,各地工商机关进一步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突出强化了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五个到位”。宁夏、甘肃工商局分别实施的“三十一种常见问题”和“八个做到”的巡查模式,几乎涵盖了常见的违法或不规范的行为,有效提高了巡查效率和针对性。杭州市工商局对工商所实行考评量化制度,对全市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进行每月一讲评、每季一考核,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任务和问题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此外,各地围绕改进工商所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手段,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广东、河北、安徽、山东、黑龙江、湖北、甘肃、陕西、云南等省工商局借助信息化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移动执法终端等技术手段,在工商所实施食品安全电子系统监管模式,为工商机关和食品经营主体、消费者及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现代化的良性互动平台,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
严格准入、交易和退出全程监管,进一步提高食品市场质量水平
各地工商机关把食品质量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从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努力提高食品质量水平。通过进一步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加大上市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市场监控;严格食品分类监管和退市监管,依法销毁有毒有害食品等工作,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市场食品质量状况进一步好转。尤其是加强了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已配备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车372台、检测箱5366个和其他快速检测设备,培训食品快速检测人员8930余人,改进了流通环节质量监管手段,在加强食品市场监管上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各地对34种重点食品依法进行了质量监测,全国工商系统共对676种、392万批次的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合格率为96.6%,查处食品质量案件5241件;共纠正经营资质、食品质量、食品包装标识和商标广告等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主体69.93万户,对1.55万吨不合格食品实施了退市,促进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进一步提高。
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市场“三位一体”监管制度
各地工商机关按照健全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快立法立规步伐,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市场巡查、质量监测、质量分类监管、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监管制度建设,继续督促食品经营主体普遍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协议准入和经营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建设、12315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等,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迈出新的步伐,为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广东、湖北、福建、河北、河南等地工商局以推行“四种市场食品准入”、“量化打分”、“十项措施”、“十项规范标准”等模式,使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覆盖面达到85%以上。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在全国食品经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已建立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制度的分别有213.26万户、198.5万户、204.56万户,与上年同比分别增加38.51%、44.48%、61.91%;在全国食品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中,已建立协议准入、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质量自检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分别达到8.09万户、5.21万户、8.16万户和9.75万户。全国工商机关共建设“一会两站”29.1万个,12315进社区率达63%、进村镇率达4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9亿元,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
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07年,全国工商机关将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顿重点,强化整顿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开展市场专项检查,监督和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作用,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体系建设;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健全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健全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完善食品质量分类监管体系;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法制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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