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施工机具管理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制度,对施工机具的配备、验收、安装调试、使
用维护等做出规定,明确各管理层次及有关岗位在施工机具管理中的职责 。
第六章 施工机具管理
6.1.1 条文讲解:
施工机具是指施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满足施工现场使用需要并对施工质量产生
直接影响的各类机械、设备、工具等,其来源包括施工企业自有、外部租赁和分包方
提供等。
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机具的管理制度,对施工机具的计划、配置、进场验收、安
装调试、使用维护等做出规定。
在施工机具制度的建立过程中,针对施工机具管理各环节,施工企业应结合组织
机构设置及管理职能划分,明确企业管理层、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关键岗位的职
责和权利。
6.2 施工机具配置
6.2.1 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需要配备施工机具,配备计划应按规定经审批后实施。
6.2.1 条文讲解:
施工企业应按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的要求,从机具选型、主要性能参数、使用
操作要求等方面合理地配置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配备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
1)施工机具名称、规格、型号;
2)数量;
3)进场和退场时间;
4)来源(自有、采购、租赁、分包方提供)。
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机具配备计划一般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并按施工企业
审批规定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各责任部门根据分工负责施工机具的供应。
6.2.2 施工企业应明确施工机具供应方的评价方法,在采购或租赁前对其进行评价,
并收集相应的证明资料和保存评价记录。评价内容包括:
1 经营资格和信誉;
2 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3 供货能力;
4 风险因素。
6.2.2 条文讲解:
施工机具按其来源不同,一般可分为:
1)施工自有设备;
2)重新采购设备;
3)外部租赁设备;
4)分包方提供设备等。
施工企业可根据施工机具的技术风险、使用维修特点、企业财务能力及使用成
本等情况,从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选择采购或租赁。对需采购、租赁的施工机具,
本条对其供应方提出了进行评价并保存评价记录的要求。对采购、租赁供应方评价
内容包括了经营资格和信誉、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供货能力和风险因素等内容。
6.2.3 施工企业应依法与施工机具供应方订立合同,明确对施工机具质量和服务的
要求。
6.2.3 条文讲解:
按施工机具供应来源不同,施工企业与施工机具供应方订立的合同包括施工机
具采购合同和租赁合同。
施工机具采购合同条款在内容上应包括:
1)标的,主要包括施工机具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技术标准或
质量要求等;
2)数量、价格及结算方式;
3)交货期限及交付方式;
4)验收、现场服务及保修;
5)违约责任;
6)其他。
施工机具租赁合同在内容上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
金及其支付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合同签订应由合同双方法人及其授权人进行签订。主管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保
存及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
6.2.4 施工企业应对施工机具进行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根据规定施工机具需确
定安装或拆卸方案时,该方案应经批准后实施,安装后的施工机具经验收合
格后方可使用。
6.2.4 条文讲解:
施工机具验收是指施工机具进场后,项目部等使用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对其各项指
标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
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
场监督。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
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
并签字。安装完毕启用前必须经专业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另外,对施
工企业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
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6.3.1 施工企业对施工机具的使用、技术和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的要求 。
6.3.1 条文讲解:
施工机具的使用、技术和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等不仅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环
节,而且是施工企业技术和安全等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应按所建立施
工机具管理制度,对施工机具使用的各环节进行控制。